如果是因為承租人的原則造成失火的,則出租方沒有錯;如果因為電路老化的原因造成的,則出租方有錯。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218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緻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合同法》第219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緻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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