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一百元可以報警,民警會受理案件,進行筆錄和采取證據,但是不一定會立案,隻有财物被盜竊的,而且達到一定數額,即達到盜竊罪的立案标準時公安機關才會根據受害人報案予以立案受理。
雖然不一定立案,但是報警是很有必要的,這樣若是盜竊案件,有可能追回損失,也能夠很大程度上避免更大的損失。
法律依據:
1、《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财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盜竊公私财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别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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