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長,秦官名,又稱公。屬于低于縣一級的行政建制長官,級别相當于現在的鄉長。
發展史:戰國時開始在鄰接國處設亭,置亭長,擔任防禦外敵的職責。秦、漢時在鄉村每十裡設一亭。東漢後漸廢。漢高祖劉邦曾在秦時擔任亭長。 唐代在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之都事、主事(從九品)下設亭長,掌門戶啟閉之禁令諸事,為中央官署中最低級事務員。
相關文獻:《續漢書·百官志四》劉昭注引蔡質《漢儀》,謂洛陽二十四街,每街一亭,十二城門,每門一亭;《漢書·百官公卿表》則謂十裡一亭。亭有亭長,掌治安警衛,兼管停留旅客,治理民事。多以服兵役已滿期之人充任。此外設于城内或城廂的稱“都亭”,設于城門的稱“門亭”,均置亭長,其職掌與鄉間亭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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