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兵役制度:
1、根據征兵法案,凡年滿16、5歲的男性永久居民有義務登記加入國民服役。他們在年滿18周歲後需要服役2年,同時每年有40天的時間返回軍隊服務,該項義務直到至50歲或者40歲。
2、主申請人及其配偶作為第一代移民無需服兵役,第二代男性移民需按新加坡政府規定服兵役。在服役期間,每月最低可領取420新币的月薪。
3、逃避國民服役的人将接受軍事法庭審判,受到最高三年監禁或最多5000新加坡元的處罰。對于移民來說,沒有履行兵役義務會失去永久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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