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擔保的方式的區别是:
1、擔保範圍不同:
(1)保證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2)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3)質押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
(4)留置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留置物保管費用和實現留置權的費用。
2、生效期不同:
(1)抵押合同中,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
(2)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于質權人占有時生效;
(3)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據】
根據《擔保法》第三條,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