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著名漢學研究者鈴木虎雄提出“魏晉文學自覺說”。這一觀點對中國古代文學的研究具有重要影響。
最近,許多學者開始反思這一觀點的準确性。比如,趙敏俐在《“魏晉文學自覺說”反思》一文中,認為這個觀點并不準确,并在文中将漢朝文學觀念與曆史和魏晉時期的文學觀念進行比較,認為漢朝文人已經對于文體有了認識與區分。
與此同時,作者認為漢朝文學自覺的觀點也不盡準确,因為對于“文學自覺”這一概念的界定并不清晰,因此對于中國古代文學,不能夠簡單使用這一概念。
魏晉名士,以風流著稱
從文學的功能與風格特點入手分析漢朝和魏晉時期的文人文章,邏輯比較嚴密,但是,對于“文學”這一概念本身的讨論便存在模糊。
這不得不說到概念史在學術研究中的重要性。文學發展過程中的作用,也應該從概念入手,厘清“文學”在中國古代思想中究竟扮演怎樣的角色,以及觀點演變過程。
首先,秦漢時期的“文學”不僅指文章作品,而是關于文章與學術兩部分。當時文人對于文學的認識的确存在着功能化的觀點,而這一觀點在之後的中國古代社會中依然存在。關于這一點,郭紹虞在他的《中國文學批評史》中的梳理,算是比較詳盡的。
另外,如今所讨論的“文學”概念,是外國(歐美)文學理論的産物。中外的文學觀念、對文學的内涵的理解并不相同,若簡單将現代人對文學理解的概念搬至古代,難免有牽強附會之感。
因此将漢魏時期的“文學”觀與如今從外國傳入而被普遍接受的“文學”概念簡單劃等号并不準确。
中國古代文學是不斷發展的,這種發展随着古代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與對外交往等等方面的影響産生不同的變化。對于古代文學的研究,應該立足當時,以更全面而客觀的視角進行研究。甚至對于中國古代文學的研究能夠生發出獨特理論,而不僅僅是借用他者概念。
如《蘭亭序》在書法與文學上的重要地位
以下從幾篇比較著名的學術論文中梳理“文學”的概念。
01 中國古代“文”的發展演變季鎮淮的《“文”義探原》一文,梳理了“文”字的意義流變。
“文”從原始蔔辭中的形容符号、圖形色彩錯畫的意思到之後與人的品性、德行等相關組成“文德”一詞,再到和“學”相關聯組成“文學”一詞,“文”字的内涵不斷豐富,其意義與組合也随着時代發展不斷變化。
中國漢字最早形式:甲骨文
可以看出,“文”字的涵義從表示外在色彩、形象的含義到形容人的品性德行(文德),再到能夠表達意義與思想(文辭)以至成包含道理的更宏大的意義(文章、文明等)不斷發展變化。
“文”字意義的變化,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其觀念的獨立性與包容性的發展:從僅僅體現色彩與形式到内化為道理與思想,從作為事物的外化依托到自成一體的豐富與組合的多變包容。
從甲骨文到楷書,漢字演變展示
02 孔門思想中的“文學”觀孔門思想,是中國古代思想的主要流派。不論是孔子修訂六書,還是其後人傳承的解釋,都有對文學的讨論。從《毛詩序》到王充的《論衡·超奇篇》,可以看出明顯的文學觀念的變化。
孔門學派
《毛詩》作為儒家經典《詩經》的重要解讀經典,其在《毛詩序》中關于詩的觀點還是吟詠情性、止乎禮義、教化四方。
至于王充,則主張僅能記載書傳的是文人,而能夠精思文章結構篇章的才是鴻儒——對比《毛詩序》則已經對文章的構思的内部追求有了明确主張,可以看作是文學獨立思想的表現,從傳統的經世緻用的思想有了更進一步的對于文章本身的追求。
王充從孔門文學思想梳理至他當時的思想潮流,在其後依然主張“文章經國之大業”的思想背景中,敢于提出的文人寫作文章應該追求新奇巧思的主張,可謂奇之又奇。
03 日本漢學家梳理的“文學”概念日本學者興膳宏的《“文學”與“文章”》一文,梳理了“文學”與“文章”二詞涵義的發展。
作者從《論語》中“文學”之意開始讨論,其表示與文獻有關的學問,而與此同時期的著作中,“文學”所代表的文獻學問尤其與經學有關。
至漢魏時期,“文學”一詞逐漸與詩文文章、文人思想以及逸事有關,但這時的“文學”是從“文”與“學”——文才與學問——兩個方面來講的。
直至六朝後期,文人的社會價值提高,“文”與社會實踐的關系加深,社會對“文”有了新的觀念,而與經學體制開始分離,這種變化使“文的活動領域大大擴展開來”。
而“文章”一詞與“文學”的概念相似,這一概念的演變也是從字源意義不斷擴展,内涵逐漸豐富,使用範圍也不斷擴大:
從文物華章到禮樂法制再到文辭思想,推而成為記載典籍或用文字作成語言表達思想的與現代所用概念相近的“文章”。
華服,古代舉行重要儀式的服裝
但是,文章獨立觀念的發展,依然是一個長久的過程。甚至整個古代社會的文學觀念依然是将經學傳統作為正統,而其他的精巧文學以及創新,仍然隻是旁支。但即使如此,這種突破也不應該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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