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結婚以後一方将戶口遷到對方戶頭上是普遍的操作,一般來說是女方将戶口遷到男方;特别是在農村,戶口遷移代表着土地權益的變化,對農村戶口的人來說意義重大;做得不對就直接影響自己利益。
兩人結婚以後,女方的戶口是不是必須要遷到男方呢?如果不遷,對女方的權益又會有哪些影響?
事實上,結婚後并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來規定,女方的戶口一定要随着男方戶口走,遷入男方戶口所在地。而且就算當初女方把戶口遷過來,現在離婚了也沒有規定必須要遷移分戶。所以說女方出嫁之後,要不要遷戶口全憑個人的意願,我國在法律方面對此并沒有做出強制的要求。也就是說,男女雙方在結婚之後,女方沒有義務一定要把戶口遷到男方家中。
當然遷戶口有好處也有壞處,女方遷戶口是為了以後生活的方便考慮,畢竟結了婚以後會有小孩,戶口在一起辦理什麼證據就會方便很多不用四處奔走,這樣在以後的生活過程中也會少很多麻煩。關于小孩上學的問題也會方便許多,因為有的學校會要求戶口在一起。
其次是如果男方所在的城市福利政策比女方所在地福利政策好的話,那麼女方遷戶口過去也可以享受這些待遇。不過女方将戶口遷出之後,想要遷回去就難了。除非夫妻兩人離婚,女方的戶口才能重新遷回娘家,而且遷出之後就無法享受原來所在戶口的福利待遇。
如果你是農村戶口,一旦遷到了城市戶口,那麼就意味着這個跟原來農村相關的房屋福利、土地福利都脫離關系了,所以為了以後不必要的麻煩。結婚之前,一定要和夫家商量好再考慮要不要将戶口遷出去,這樣以後有什麼後果就不是一個人責任了,雙方一起承擔。
所以說,結婚後的女性倒也不必完全聽從長輩的,主要還是要有自己的考慮。各位網友,你們對此怎麼看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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