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同居期間的财産糾紛問題,最好是由雙方協商解決,但如果無法協商一緻的話,則可以訴至法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财産分割問題的若幹具體意見》第22條“屬于事實婚姻的,其财産分割适用本意見。屬于非法同居的,其财産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δ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幹意見》的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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