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開始,部隊适度放寬了使用手機的限制,參軍入伍可以帶手機,但必須嚴格遵守使用的規定。
解放軍四總部2015年7月頒發《關于進一步規範基層工作指導和管理秩序若幹規定》,其中明确規定: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軍隊人員在課外活動時間、休息日、節假日等個人支配的時間,可以使用手機(含智能手機),可以通過個人移動終端或者軍營網吧使用互聯網。具體辦法由師旅級單位結合實際制定。
因此,“符合保密要求”是條硬杠杠,凡不符合保密要求的時間、地點和場合,絕不能使用手機網絡,特别是在部隊訓練、演習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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