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的手續為雙方簽訂借款合同後即可辦理完成。借款利息的約定由雙方自行協商确定,可以适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年利率24%。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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