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立案的依據是:
《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對檢舉、控告以及發現的黨員或黨組織的違紀問題,經初步核實,确有違紀事實,并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辦理立案手續。
黨員和黨組織存在違紀事實,是紀委立案的前提條件;需要對違紀者追究黨紀責任,是紀委立案的法規條件。
以上兩個條件缺一不可。決定立案與否的關鍵是看違紀事實是否存在,證據是否充分可靠,需不需要追究黨紀責任。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