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暴力侮辱人身,這裡所講的暴力,僅指作為侮辱的手段而言。
(二)采用言語進行侮辱,即用惡毒刻薄的語言對被害人進行嘲笑、辱罵,使其當衆出醜,難以忍受。
(三)文字侮辱,即以大字報、小字報、圖畫、漫畫、信件、書刊或者其他公開的文字等方式洩漏他人隐私,诋毀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246條規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