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依百順,是因為一直欣賞你。
你沒世俗地撒嬌,也不浮躁地顯貴。和我約會,輕手輕腳中表露出的神秘兮兮;大衆場合下,關注我的依戀眼神;還有上街時,抓着我胳膊的憨态羞澀,都值得我歡喜欣賞。
快樂時,你拽起我手,輕點着頭,非要我跟着一同享受;心裡有不快樂,就噘着嘴,背抄了手,一句話不說,逼得我猜你心事。
你愛看我詩文,欣賞我思想,羨慕我咋來了那麼多知識。沒話說了就纏着我寫你新的感受,而且還要添加些你想要的美文。要不就提一堆我回答不了的問題。
一見面,就好整理我衣領、衣袖,再用手一一捏去粘在衣服上的浮塵。未了,審視一會,還要踮起腳跟,手探上我頭,剪起過長的兩根頭發。
陪我散步、談心,耐心梳理我紛繁的思緒,很有道理地揪出一根紅線,叫我抓着别放,叫我躺在你腿上夢想……
走累了,就去買兩冰糕,坐下來,你吃一口,喂我一口。一邊把兩隻腳伸到我手,嚷着幫你捏捏。而後再把頭依偎我懷裡,耳貼着胸膛聽我心跳。
你纖纖的小手,紅潤的小嘴,能彈奏來激越的曲譜,唱出甜潤又醉我的歌聲;兩隻小腳和一雙長長的美腿,圍繞着我轉,跳出了優美、迷人的舞姿……
我一直認為:男女間、愛的最高境界,就是相互欣賞,不一定非要結合,彼此占有。好像開花卻從不結果的梅花,就願在雪地裡紅,寒冷中美。
彼此欣賞,從别人索然無味的言語舉止中,咀嚼出你我各自爽口的味道;在不經意的細節裡,感覺适合我們的溫馨,然後相映在眼,感悟在心地回味……
哦!知了,百依百順,是因為欣賞你。
欣賞你,成了我一輩子值得做的事。雖然你做不了我的妻,但每次約會,都勝過日日夜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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