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不解除勞動合同的後果:
1、若進了下一份工作,其社保需要由下一個單位負責;
2、未解除勞動合同,下一個單位可能不會與之簽署新的勞動合同,對未來事業有影響。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緻,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