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築布局不合理,發生火災後易蔓延或影響其他建築安全。
2、建築物結構和耐火等級與其他使用性質不相符,不符合防火規範要求。
3、建築物的通風采暖系統、電氣系統、内部裝飾裝修不符合要求。
4、火源、熱源、電源距可熱物較近。
5、禁火區内有火源。
6、易燃、易爆危險性較大場所的電氣設置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7、沒有按規定設置避雷設施,或避雷設施失效。
8、應設置消除靜電裝在而未安裝,或靜電裝置不符合要求及失效的。
9、電焊工、電工、油漆工等從事火災危險性的操作工種不具備消防常識,未經安全教育培訓上崗。
10、生産、經營、儲存易燃易爆物品人員未經消防培訓、不具備安全意識上崗。
11、消防水源不足。
12、未按要求配備滅火器材或消防器材缺乏及損壞。
13、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設施。
14、占用防火間距,如在防火間距内堆放可燃物品。
15、在工作車間、倉庫内設置員工宿舍。
16、易燃物品生産、儲存、運輸、包裝不符合規定,性質相抵觸的物品混存。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