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曆來有避諱制度,且主要是避尊者的諱,即對帝王、聖賢、上司、父母長口輩等,不但不能直呼其名,其名用字在讀寫時都要避諱。對父母等長輩屬于家諱,隻限于本人及家族内部,因為父名可以自己避諱,卻法阻止别人去說去寫去讀;對上司屬于官諱.适用于官場上社交來往,但是在家裡完全可以不管;曆代帝王皇後為了顯示其至高無上的權威、地位和尊嚴,規定凡是他們名字上的字臣民不得照用,這就是國諱,在任何場合都要避諱。
在秦朝以前,朕字是可以随便做為第一人稱來用的。秦始皇統一天下後,這個朕字就被赢政一個人承包了,其後兩幹多年裡所用者不過區區四百餘人。 帝王自稱朕,是絕對專用的。在避諱盛行的唐、宋、明、清等朝代,當朝皇帝及其七世以内祖先的名字都要避諱,就連皇後及其父祖的名字,先帝的年号,帝後的溢号、帝王陵墓用字、帝王生肖也要避諱。 犯了國諱,輕則自己掉腦袋,重則滿門抄斬。朱元璋年輕時曾在皇覺寺當過和尚,後來又投了叛軍,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落草為寇。當了皇帝以後,朱皇帝忌諱别人說光、秃、亮、賊之類的字,即為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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