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确定潛在的環境事故或緊急情況,并對此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預防或減少可能伴随的環境影響而制定,适用于可能發生的環境事故或緊急情況的預防與處理。
應急準備舉例:
1、在識别出的危險地域或潛在緊急狀态發生點,相關責任部門制定預防措施。如火災,由總務部體系維護專員編制預防措施。
2、各部門及總務部人力專員應将應急準備教育和訓練列入計劃,落到實處。
3、生産部安全專員負責組建義務消防隊,由總務部人力專員組織安排對義務消防隊進行安全技能培訓。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