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退貨問題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4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
根據以上規定,對于通過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的,七日内無理由退貨。否則要有雙方的合同或約定。
二、在實體店購物時,隻有出現質量問題時,才可以七天内退貨,假如是通過網絡、電視、電話購買的,才可以七天無理由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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