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審理申請書的法律依據?延 期 審 理 申 請 書,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延期審理申請書的法律依據?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延 期 審 理 申 請 書
申請人:××銀行××支行,住所地:××省××市
負責人:××;職務:行長
請求事項:
關于××人民法院(2020)××字第23号“××××××”一案,現因申請人方代理人在外地開庭,特請求人民法院延期審理。
事實和理由:
××××××糾紛一案,××人民法院受理後定于××年10月8日進行證據交換以确定開庭時間。申請人方代理人因為省分行緊急抽調到外地處理案件,故在近期無法按期開展本案的一系列訴訟活動。為保障申請人方出庭參加訴訟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32條第一款之規定,特請求人民法院适當推遲本案的開庭審理日期。
此緻 ××人民法院
申請人:××銀行××支行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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