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時效的起止時間的計算是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内,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