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工作、攢錢
和愛人一起在上海買一個小窩
這些年來,劉先生和妻子黃女士
一直在為這個目标努力奮鬥
可是夢想卻在準備交易的時候
被叫停了
更離譜的是
兩人發現,對方竟背着自己
與其他人結婚并買房
這是怎麼回事?
劉先生和妻子黃女士都來自雲南。2010年,黃女士來到上海,在浦東新區張江鎮一家企業工作。2013年,劉先生大學畢業後,也來到上海浦東新區一家機械廠工作。2019年,兩人登記結婚。
在上海的幾年裡,兩人工作勤勤懇懇,生活中省吃儉用,他們一直在為着共同的“小目标”努力:在上海買套房,真正擁有屬于自己的家。
今年,兩人迎來了愛情結晶的誕生。為了方便照看孩子,夫妻倆把父母也接來了上海。有了積蓄有了娃,兩人開始着手買房大計。經過一次次看房,夫妻倆終于選中了華夏東路上銀龍小區内一套85平方米兩室一廳的房子,房價為330萬元,中介費6萬元。
小夫妻兩人跟中介和上家簽約後,付清了115萬元的首付款。3月6日,帶着購房合同、身份證、戶口本、孩子的出生證明等相關證件,一行人來到張楊路2899号的浦東新區房地産交易中心張楊路受理處辦理房産過戶審核。交易中心工作人員告知劉先生,5個工作日後,會電話告知結果。
兩人終于能在上海擁有屬于自己的房子了!但是交易中心打來的一通電話讓夫妻二人好像被澆了一盆涼水一般。3月10日,他們接到了交易中心的來電通知:這套房屋暫時不能交易,理由是夫妻名下的各自家庭都有房産。
各自?家庭?房産?
這個消息讓兩人都震驚了
第二天,劉先生立即趕到房産交易中心問明原因。經過查詢,工作人員回複,劉先生妻子黃女士的“家庭關系”裡,已經擁有一套房産,位于浦東新區唐鎮齊愛路99弄小區,産權登記日為2020年11月。
老婆擁有一套房産,自己卻一無所知?劉先生立即提出質疑,要求調閱涉事房産的相關資料。沒想到這一看,更讓他目瞪口呆:自己的妻子居然跟一名陸姓男子有一張登記日期為2020年6月30日的“結婚證”!對此,黃女士表示無比委屈:“我從來就不認識這個人!”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房産交易中心工作人員查詢後告知劉先生,他的名下也有一套房産,位于濰坊西路1弄,産權登記日為2020年7月。而且,他也與一名根本不認識的俞女士“結婚”了。
夫妻雙方都“被結婚”
還莫名“擁有”了房産
這是怎麼回事?
劉先生思來想去
覺得很可能是自己和妻子
的個人信息被盜用了:
有人僞造了結婚證後,取得購房資格
買下了房子
事發後,劉先生曾去過濰坊西路的房産内,嘗試與俞某聯系,但對方不承認盜用過劉先生的信息。
劉先生反複回想,這幾年,夫妻倆因為在上海租房,曾将身份信息提供給不少中介。很可能就是這樣洩露了個人信息,被人盜用。
劉先生說,最近幾個月,他和妻子面對着“雙重壓力”,幾乎徹夜難眠:一方面,夫妻雙方“被結婚買房”,房子無法過戶;另一方面,按照合同約定,6月底之前要完成交易,否則将承擔違約責任,面臨巨大經濟損失。他急切希望,相關部門能夠盡快查明真相,還他們“清白之身”,早日走出當下的困局。
目前,劉先生已經報警,公安機關也已經對此立案。
涉嫌觸犯刑法
律師建議:應加強信息聯網
有業内人士指出,由于在上海購房存在着一定的政策限制,或許讓一些不法中介找到了所謂的“商機”,通過僞造結婚證件等手段,為那些沒有結婚、卻又想在上海買房的單身人士非法獲得購房資格。這背後或許存在着“黑色産業鍊”。
上海善法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秦裕斌認為,姓名權和婚姻自由都是公民最基本的權利。然而,公民的姓名被他人冒用并僞造結婚,以此規避上海購房政策的相關限制,此舉不僅侵犯了他人最基本的人格權利,還嚴重損害了他人合法的購房資格(侵占了購房額度),且使之面臨買房違約的風險。這種行為,已經涉嫌觸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之買賣國家機關公文,僞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如果明知結婚證系僞造或者明知身份證系非法獲取,仍為了自己能夠買房而使用,同樣可能構成前罪的共犯。
秦裕斌建議,跨部門之間應加強信息聯網:“如果民政局和房産交易中心關于婚姻信息是互通的,那麼,企圖僞造的婚姻關系就不可能在之前一次的買房過程中被通過”。
同時,他也特别提醒廣大市民,要注意保護個人信息安全,一方面,甄别、挑選靠譜的中介與合作夥伴,謹慎提供信息;另一方面,切勿将身份證随意借給他人,以免造成個人身份信息洩露,為不法分子所利用。
(上海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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