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條件如下:
1、合同當事人必須符合主體資格。
2、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表意真實。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時,要出于真實的意思表示,任何一方都不能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合同。
3、房屋買賣不得違反政策、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利益。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52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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