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險行業中,既往症指在保險責任生效前,被保險人已知罹患或應該知道的有關疾病或症狀。既往症并不是某一種病,是對客戶既往健康狀況的一種概括性定義。
不過疾病類型有很多,怎麼鑒别它是否屬于既往症呢?
其實,大家可以靠這個辦法進行一個簡單的分辨:就是申請理賠時的疾病,跟之前已經患有的疾病、症狀是否有因果關系。
如果之間被确認是有關聯的,那麼大概率會被當成是既往症,或者既往症的并發症。
既往症對于買保險有什麼影響?不同險種對既往症的要求是不一樣的,既往症對有嚴格健康告知的保險影響較大。
1、醫療險
對于報銷型的醫療險來說,比如門診住院險、百萬醫療險等,既往症幾乎是一道堵門牆,很多醫療險的免責條款裡都會明确規定含有:被保人所患既往症引起的相關費用。
這是由于,醫療險理賠門檻比較低,絕大部分疾病達到免賠額後,隻要符合理賠條件都能賠付,所以健康要求必然會很嚴格。另外,保險公司的本質是承擔未知的風險,而“既往症”是屬于已經知道的、明确存在的風險。
通常,對投保前醫生已有明确診斷,長期治療或間斷治療,這兩種情況争議并不是很大。
已有明确診斷,但未予治療,又或者是“普通人醫學常識應當知曉”,這兩部分争議比較大。
一些小毛病,比如乳腺結節,在普通人看來十分常見,又幾乎不影響日常生活,算不上是“既往症”,因此就可能發生健康告知遺漏,但這就有可能造成理賠糾紛。
所以投保前,務必做到“如實告知”,有不理解的地方,及時尋求專業人士指導。
2、重疾險
重疾險有2點情況和“既往症”是關聯的。
第一,是等待期内出險。
重疾險的等待期比較長,一般為90~180天,如果在這期間内發現的疾病、症狀或者已經存在的事項,保險公司都是免責的。
第二,是先天性疾病。
目前大部分的國内重疾産品,針對未知或者已知的先天性、遺傳性的疾病都是免責的。這是因為“先天性、遺傳性”這類“既往症”,是從出生、甚至還在娘胎裡的時候,就已知的問題。
不過也有一些比較特别的例子,一些疾病雖然屬于“先天性、遺傳性”這類情況,但同時也是合同中所約定承保的重大疾病,仍是可以賠付的,比如肝豆狀核變性。
總的來說,重疾險和醫療險相比較,既往症對醫療險的影響往往更大,重疾險隻要是以确診時間為準的非先天性、非遺傳性疾病,在等待期後确診都是可以賠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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