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申請書提交時間應該在舉證期限内,但是也視具體的案件而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确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