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票的送達方式有以下幾種方式:1、直接送達,2、留置送達,3、委托送達,4、郵寄送達,5、轉交送達,6、公告送達。
人民法院送達傳票有正式送達程序,送達傳票首要方式是當事人當面簽收.電話通知不是送達方式,是要你到法院直接送達。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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