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算機病毒主要造成程序和數據的破壞。
2、計算機病毒(Computer Virus)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被明确定義,病毒指“編制者在計算機程序中插入的破壞計算機功能或者破壞數據,影響計算機使用并且能夠自我複制的一組計算機指令或者程序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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