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級自燃物品。
化學性質很活潑,在空氣中很容易自燃的危險品,如黃磷、還原鐵、還原鎳、以及多種作為聚合催化劑(或原料)的金屬有機化合物(三乙基鋁、三丁基硼等)。
2、二級自燃物品。
化學性質較一級自燃物品穩定,但可在空氣中氧化并引起自燃的危險品,主要是一些含植物油類的物質,包括:桐油配料制品(如油布、油綢、油紙、漆布、蠟布、蠟管等),浸油金屬屑,浸油棉麻、毛發、破布或紙屑,雲母帶。桐油、亞麻仁油、白蘇油等類幹性油,由于含有不飽和鍵化合物(如桐油酸、亞麻酸等高級不飽和脂肪酸的甘油酯),在潮濕和高溫環境中易于産生自氧化作用與聚合作用,從而可引起自燃。
雖較一級自燃物品穩定,但可因積熱不散而發生自感,遇火星也可緻燃,應貯陰涼、幹燥、通風處所,溫度不宜超過30—32℃,相對濕度要在75—80%以下,與氧化劑、氧、氯分貯。浸油金屬屑應與酸類分開,以防緻燃。嚴禁煙火,曝曬。應注意通風防潮,防止黴變。
3、其它自燃物品
(1)精制油之後廢棄的白土過濾布等類浸油織物,活性炭、油煙,金屬粉,硫化堿,煤粉,橡膠粉等物品,均可因在氧化過程中積熱不散而引起自燃。
(2)煤粉在含有适量水分或硫礦石時可以自燃。
(3)實驗動物褥草,幹草飼料由于堆貯發酵、通風散熱不良等原因可以自燃。
(4)高壓容器中的液态氫氰酸,在含有微量水分或堿類物質時,可因催化聚合反應而自燃,并使高壓容器破裂。
(5)苯甲酸、反丁烯二酸(富馬酸、延胡索酸)、順丁烯二酸(馬來酸,縮蘋果酸)、苯酐(苯二甲酸酐)等在亞鐵化合物的催化下可因氧化而自燃的物質。
(6)硝化棉、賽璐珞、硝化甘油等硝酸酯類物質以及有機過氧化物在自行分解過程中可以發生自燃
(7)其它一些含不飽和鍵、易于聚合的有機物在混入催化性物質時可以引起自燃成自發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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