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是指客體順應主體,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實踐,知與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來吞并行,認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來吞并知,認為行便是知。這是由明朝思想家王守仁提出來的。即謂認識事物的道理與在現實中運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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