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至遲在春秋時代,民間流行一種稱為鄉射禮的射箭比賽,它的比賽儀則,完整地記錄在 《儀禮》的《鄉射禮》中。這是一種非常正規的競技運動,有長度固定的射道、嚴格的比賽規則。
鄉射禮 盛行于先秦時期。
每年春秋兩季,各鄉的行政長官鄉大夫都要以主人的身份邀請當地的卿、大夫、士和學子,在州立學校中舉行鄉射禮。
鄉射禮的主持者,由一名德行卓著、尚未獲得官爵的處士擔任,稱為“賓”。 射位設在堂上,箭靶稱為“侯”,設在堂正南方三十丈遠的地方。侯的左前方有一曲圓形的皮制小屏,供報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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