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債務法定解除後,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複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已經發生的債務是可以要求對方繼續償還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緻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2,在服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廈行主要債務;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緻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