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行文。指下級機關向所屬上級機關的發文,如請示、報告。其行文方向有逐級行文、多級行文、越級行文三種。
2、逐級行文。
即下級機關僅向具有隸屬關系的上一級機關行文,是上行文最常用的方式。除特殊情況外,下級機關一般僅向其直接上級機關行文,以保持正常的領導與被領導關系。
3、多級行文。
即下級機關在必要時,向具有隸屬關系的上一級機關和更高一級的上級機關行文。這種行文方式隻在個别特殊情況下,如遇有重大問題時才可使用。
4、越級行文。
即下級機關在非常必要時,越過有隸屬關系的上一級機關,僅向更高級的上級機關行文,越級行文的同時,應将公文同時報給被越過的上級機關。這種方式隻能在下列特殊情況下采用:(1)由于發生特殊緊急情況,如嚴重自然災害等,逐級上報會延誤時機,造成更大損失的問題;(2)向具有隸屬關系的上一級機關請示多次,長期未能得到解決的問題;(3)隸屬下級機關與上級機關之間有争議而無法解決的問題;(4)上級機關交辦的,并指定越級上報的事項;(5)對上一級機關進行檢舉、揭發的問題;(6)詢問與請示極個别的、必要的具體問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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