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保護地不可以釣魚的。既然屬于保護區肯定有保護價值的,所以都會禁止垂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内從事網箱養殖、旅遊、遊泳、垂釣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水利風景區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在水利風景區内從事下列活動,應當經水利風景區管理機構同意,并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一)養殖及各種水上活動;
(二)采集标本或野生藥材;
(三)設置、張貼标語或廣告;
(四)各種商業經營活動;
(五)其它可能影響生态或景觀的活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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