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供應商寫明購物日期和未能拿到發票的原因、以及換取發票時間,并在字據上加蓋商家公章。拿到紙質字據後,在約定時間内到商家換取發票。消費者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者到當地稅務機關進行舉報。嘗試與供應商進行協商,不成功,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聘請律師到法院進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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