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房期間,即在合同期間房東要求漲房租屬于對租賃合同的内容進行變更,對合同内容進行變更需要當時雙方達成合意,協商一緻。如果承租人不同意漲房租,且并未違反合同的義務,未觸及合同解除條件,房東不可以強制漲房租。但是如果雙方協商一緻,房東可以更改合同内容,以達到提高房屋租賃價格的目的。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七十七條當事人協商一緻,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依照其規定。第七十八條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内容約定不明确的,推定為未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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