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人不計小人過,成語,是敬稱對方為大人,謙稱自己為小人,希望對方不要與自己計較自己的過錯,或者指地位高的人對地位低的人的過錯加以原諒。
2、出處:清石玉昆《三俠五義》第33回:正思想卻他之法,又見店東親來陪罪。那人道:“你不必如此。大人不記小人過,饒恕你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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