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工作底稿作為注冊會計師在整個審計過程中形成的審計工作記錄資料,在編制内容上應做到資料翔實、重點突出、繁簡得當、結論明确;在形式上應做到要素齊全、格式規範、标識一緻、記錄清晰。具體地講包括:
1、資料翔實。即記錄在審計工作底稿上的各類資料來源要真實可靠,内容完整。
2、重點突出。即審計工作底稿應力求反映對審計結論有重大影響的内容。
3、繁簡得當。即審計工作底稿應當根據記錄内容的不同,對重要内容詳細記錄,對一般内容簡單記錄。
4、結論明确。即按審計程序對審計項目實施審計後,注冊會計師應在審計工作底稿中對該審計項目明确表達其最終的專業判斷意見。
5、要素齊全。即構成審計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應全部包括在内。
6、格式規範。即審計工作底稿所采用的格式應規範、簡潔。雖然審計準則未對審計工作底稿格式做出規範設計,但有關審計工作底稿的執業規範指南給出了參考格式。
7、标識一緻。即審計符号的含義應前後一緻,并明确反映在審計工作底稿上。
8、記錄清晰。即審計工作底稿上記錄的内容要連貫,文字要端正,計算要準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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