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裡教師的職稱,分為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四個級别。
1、助教:主要任務為協助教學;
2、講師:能夠獨立開設一門或一門以上課程的大學教師;
3、副教授:不僅具有開課的能力,對本學科的整體情況有充分的了解,自己主持研究項目,而且能把最新的研究用4學術研讨會的形式不斷開設成新課;
4、教授:大學裡的主體,大學裡主導性的工作是由教授承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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