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别在于:定義不同、主要職責不同、組成部分不同。定義不同:法制部門由一國現行的全部法律規範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門分類組合而形成的一個體系化的有機聯系的統一整體;司法機關為行使司法權的國家機關,是國家機構的基本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相關國家職權的司法組織。主要職責不同:法制部門着重說明的是呈靜态的法律本身的體系構成,更着重說明的是呈動态的法制運轉機制;司法機關憲法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确有效地執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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