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實際控制
母公司對子公司的重大事項擁有實際決策權,能夠決定子公司董事會的組成,可以直接行使權力任命董事會董事。
(2)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關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協議而産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第二款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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