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補償有兩種情形:一是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和勞動者協商一緻,并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标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二是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經濟補償金标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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