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7月1日起,無論是小規模納稅人,還是一般納稅人,不論是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要求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都需要向開票方提供納稅人識别号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否則将不允許報銷入賬,即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
納稅人識别号,通常簡稱為"稅号"。納稅人識别号就是稅務登記證上的号,每個企業的識别号都是唯一的。2015年1月12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本周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草案》,未來每個公民可能都将擁有一個由稅務部門編制的唯一且終身不變、用來确認其身份的數字代碼标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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