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開雙跳燈;
2、有拍照手機的,先拍照,一定将兩車、标志線拍進去,固定證據;
3、打110報警,說明地點;
4、若可以移動,則要撤離事故現場;
5、警察到達現場後,進行責任認定。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發生财産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車輛可以移動的,當事人應當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在确保安全的原則下,采取現場拍照或者标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将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後報警:(一)機動車無檢驗合格标志或者無保險标志的;(二)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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