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省市戶口學生遷入本市并準備在本市就讀。
轉學手續:須持學生本人遷入本市常住戶口登記卡和原就讀學校出具的轉學證明(高中學生須帶本人檔案),向戶口所在地管片學校申請。因管片學校班級容量過大不能接收的可與其他學校聯系。
2、從境外、國外回到本市就讀。
轉學手續:須持學生本人本市常住戶口登記卡和原就讀學校出具的有關學習證明,向戶口所在地管片學校申請。
3、學生随家長實際居所離學校過遠(乘公交車單程超過一小時以上),在原校就讀确有困難。
轉學手續:家長向原就讀學校申請,原校簽署同意轉出并在“轉學聯系表”上加蓋公章。學生家長持“轉學聯系表”和有關證明材料到新居住所所在地管片學校聯系,管片學校簽署同意接收并在“轉學聯系表”加蓋公章。家長把雙方學校均同意的“轉學聯系表”送回原校,由原校為其開具“轉學證明”。學生持“轉學證明”到接收學校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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