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十宗罪之說,十宗罪的概念來自于一本同名小說,與宗教無關;天主教義有七宗罪之說,罪行按嚴重程度遞增依次為傲慢、嫉妒、憤怒、懶惰、貪婪、淫欲和暴食。
這些惡行最初是由希臘神學修道士龐義伐草撰出8種損害個人靈性的惡行,分别是暴食、淫欲、貪婪、憤怒、懶惰、傷悲、自負或傲慢。龐義伐觀察到當時的人們逐漸變得自我中心,尤以驕傲為甚,懶惰在這裡指“精神上懶惰”。
六世紀後期,教宗艾文略一世将那8種罪行來源減至7項,傷悲并歸入懶惰,自負并入傲慢,并加入妒忌。他的排序準則在于對愛的違背程度,其順次序為:傲慢、嫉妒、憤怒、懶惰、貪婪、淫欲、暴食。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