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亦稱“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指發包方(建設單位)和承包方(施工單位)為完成商定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任務,明确相互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書面協議。
沒寫施工日期的施工合同是有效的,隻要沒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經雙方簽字蓋章的施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工期可另行約定。
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内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确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