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作為一個教育學概念,首先涉及到對學校教育内容的組織。其次,課程也涉及到對預定的教育标準或目标,預期的教學結果的系統規定。再次,課程還涉及到對學校教學,教育活動的總體構思和初步設計。據此,可以将課程定義為:課程是對學校教育内容,标準和進程的總體安排。其最重要的特征是“計劃性”或“方案性”即給教學,教育活動提供方案。作為方案,課程是學校各類教學,教育活動的基本依據或“藍圖”,各類教學,教育活動則是課程的實施或具體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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