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引發糾紛起訴的,應當提交的材料有:
1、民事起訴狀,根據被告人的人數準備起訴狀份數
2、證據材料,主要包括: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曆和診斷證明;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等。
3、如委托律師代理,需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代理合同,簽署授權委托書。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确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