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生效的文書是讓被執行人一次性付清撫養費的,向法院申請一次強制執行就可以了;如果生效的文書确定的是定期支付撫養費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隔一段時間申請執行一次。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8條,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财産分割、遺産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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