賞析:
一說到抄家,就讓人覺得心驚肉跳。文革時的抄家,之野蠻,之慘痛,無可形容。《紅樓夢》裡的抄家,在雪芹的原著裡,當是相當殘忍的。但在這續書中,這樣的抄家卻顯示了皇上的英明,抄家時很溫和,很講政策。賈赦、賈珍欺壓百姓,貪贓枉法;王熙鳳貪污盤剝達七八萬金(約合今人民币二千餘萬),查辦抄家,罪有應得。誰犯罪,誰認罰,不連累家人。文革抄家是迫害革命幹部和知識分子;《紅樓夢》續書的抄家是為了懲辦罪犯。
但曆史的實際并非如此。曹雪芹原著也決非如此。
史載:與曹家同樣身份的李煦,被皇上抄家時,很慘,家人被捕,“奸黨李煦”受到專案酷審,差點處斬,被流放,在流放中悲慘死去。曹、李兩家“視同一體”,李煦既系“奸黨”,曹頫的被抄家,與李煦是同樣的結果。抄家,是宮廷權力鬥争的一種表現,是你死我活的搏鬥。但在續寫者的筆下,曆史的真相卻被粉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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