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收養法》的相關規定,第二十七條: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二十八條: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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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之一化簡為小數就是用一除以四等于零點二五。